问题 | 什么情况下公司能够立即解雇员工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能够立即解雇员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解雇员工怎样支付补偿金 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解雇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公司解雇员工工资的结算方式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员工实际的工作天数来计算。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就需要一次性向员工付清工资,但双方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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