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债务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哪些 |
释义 | 一、保证债务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哪些 1.保证债务的保证期间:保证担保的期限可以由债权人与保证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什么情况会导致保证债务的保证期间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三、保证债务的保证期间的基本类别 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1.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 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3.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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