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
释义 | 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1.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照3张; 4.本人无配偶,以及双方非直系或三代旁系无血缘关系签字证明; 5.离异人士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结婚登记的条件主要有: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民法典规定,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性,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婚姻无效。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结婚的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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