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周岁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
释义 | 一、8周岁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孩子8周岁离婚抚养权法院法院会更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所以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的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小孩子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应尽可能举证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8周岁以上的如能获得孩子愿意跟随男方生活的意见将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非常有利。 二、不履行抚养权怎么办 不履行抚养权被监护人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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