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不同意能起诉吗 |
释义 | 一、离婚双方不同意能起诉吗 离婚双方不同意能起诉。起诉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可,至于是否判决准予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1.原告是离婚关系的当事人之一; 2.有明确的被告,并且被告也是离婚关系的当事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起诉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离婚起诉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网提醒,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三、离婚起诉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起诉被告人不出庭的处理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离婚案件。 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此时就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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