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鞅 |
释义 | 约公元前390—前338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姓公孙,名鞅,卫国人,后因被秦封于商(今陕西商县西南),故称商鞅。他“少好刑名之学”,曾从师于李悝,到过魏国,未被重用,公元前361年,挟李悝《法经》入秦,得到秦孝公信任,历任左庶长、大良造。辅佐秦孝公执政二十多年,先后两次主持变法,使秦国大盛。秦孝公去世后,旧贵族诬告商鞅谋反,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变法改革家被车裂而亡,现存《商君书》二十四篇,基本上反映了商鞅的法治思想。作为中国古代卓有建树的法学家,商鞅在总结前人法治思想和变法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古代法的基本理论作了较全面的阐述,其主要内容包括:(1)“定分立禁”的法律起源论:法律是社会发展到“贵贵而尊官”的“下世”阶段,适应着国君“定分立禁”的需要而产生的;(2)变法论:商鞅变法理论基础是历史进化论和“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其口号是“不循今、不法古”、“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3)法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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