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索赔程序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工伤索赔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伤索赔程序 1.向劳动部门进行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 3.工伤鉴定; 4.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确定了伤残等级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赔偿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和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 三、工伤赔偿申请提交后等待多久可以收到赔偿 工伤赔偿申请提交后等待三至六个月可以收到赔偿。发生工伤事故后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伤残等级认定,而工伤赔偿的数额根据认定的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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