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让cession领土取得的一种方式。一国通过条约将其部分领土转让给另一国。历史上有许多割让的例子。由于割让国将部分领土割让给受让国,因而是典型的转承的领土取得的方式。割让是以条约为基础的,有自愿的和非自愿的割让。非自愿的割让是战后和约迫使战败国将其部分领土转让给战胜国。这类割让现已被废止;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9条规定:“条约系违反联合国宪章所含国际法原则以威胁或使用武力而获缔结者无效。”因此,战后强迫缔结的条约和条约所规定的强迫割让都是无效的。广义的割让,除非自愿割让外还包括自愿的割让。自愿的割让有:赠予;自愿合并;婚姻契约;遗嘱处分;交换;售卖等。公民投票决定领土的归属也可以说是自愿的割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