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后会议条例 |
释义 | 段祺瑞的临时执政府为召开所谓“善后会议”而制定公布的组织条例。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就任临时总执政,宣布一月内召集善后会议。目的在于对抗孙中山在《北上宣言》中提出的在召集国民会议前先召集预备会议的主张,以便把筹备国民会议抢先夺在自己手里,并为其专制统治披上合法外衣。1924年12月24日,段不顾各方反对,强行公布了《善后会议条例》。该条例规定:善后会议以解决时局纠纷、筹议建设方针为宗旨。组织人员有:(1)有大勋劳于国家者;(2)此次讨伐贿选、制止内乱各军最高首领;(3)各省区及蒙藏青海军民长官;(4)有特殊之资望学术经验,由临时执政聘请或派充者。会议的议决事项有:(1)国民代表会议之组织方法;(2)关于改革军制事项;(3)关于整理财政事项;(4)由临时执政交议各案。根据该条例,段公开拒绝各人民团体选派人民代表参加,而召集一批军阀首领、官僚等,于1925年2月召开了“善后会议”。这个会议遭到全国人民的激烈反对和国民党的坚决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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