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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羁束行政行为有什么
释义
    一、羁束行政行为有什么
    羁束行政行为主要包括: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等。羁束性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为的范围、方式、程序、手段等内容,而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违法的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违法行为通常要受到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给予罚款,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或者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行为违法起诉的期限如何规定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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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