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人身损害 |
释义 | 一、何时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人身损害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三、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去做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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