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工作会议197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性司法会议,是人民法院在“文化大革命”后开始拨乱反正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集中批判了林彪、“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罪行,并且针对被他们颠倒了的是非问题,提出了人民司法工作必须坚持的八项重要原则: ❶必须把专政矛头对准阶级敌人; ❷必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纠纷的问题; ❸必须把司法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❹必须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 ❺必须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❻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审判制度和程序; ❼必须发扬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❽法院干部必须努力学好政治,学好业务,做到又红又专。会议讨论确定了新时期人民司法工作的任务,其中强调要认真处理申诉案件,平反纠正冤错案件。由于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召开的,对有些问题的认识还不明确,有的甚至有错误。例如,在当时还没有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情况下,会议肯定了“文革”10年中人民司法工作的成绩是主要的;会议在确定刑事审判工作的打击重点时,还援用了“恶毒攻击”的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