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异同点是什么 |
释义 | 一、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异同点是什么 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异点是: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属于民事行为。 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相同点是两者都是代表政府部门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处理劳资纠纷,目的都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劳动仲裁多久出结果 一般劳动案件是立案后45天内结案,疑难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也就是最多60天出结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网提醒您,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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