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几种类型 |
释义 | 一、企业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几种类型 企业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类型如下: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转让属于二级市场。 三、解决兄弟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路径 法律网提醒您,解决兄弟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路径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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