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么吗 |
释义 | 一、我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么吗 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 1.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2.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指认的; 3.犯罪证据指向明确的; 4.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妨害作证的; 6.真实信息身份不明的; 7.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的后果严重吗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具体如下: 1.被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嫌疑构成犯罪,要面临刑事审判接受刑事处罚。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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