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高利贷1万元是什么罪名 |
释义 | 一、放高利贷1万元是什么罪名 放高利贷1万元的罪名是: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二、欠了高利贷还不起坐牢了还要还吗 当事人欠高利贷坐牢是需要偿还债务的,但只需要偿还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超出的部分是不用偿还的。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 三、高利贷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以上,如果逾期未还,还实行利滚利。 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 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部分高利贷利息,在法院认定利率超过法定标准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偿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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