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有没有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有没有法律规定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人不还款的处理办法 借款人不还款的处理方法是: 1.协商:首先尝试与债务人协商,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共识,比如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付款。如果您对债务人有一定的同情或乐观预期,这可能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 2.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人员的帮助,以促进双方的理解和和解。 3.仲裁:如果您的欠条中有仲裁条款,可以根据这个条款进行仲裁。 4.诉讼: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借款人不还款会有不良征信记录吗 法律网提醒您,还款人不还款不一定会有不良征信记录,除非双方为借贷关系,贷款机构在逾期后会上报征信系统,债务人仍拒绝偿还的,则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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