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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别多数制
释义

特别多数制

选举或通过议案时以比过半数更多的票数为最后决定的方式。多数决原则的方式之一。通常适用于宪法案的通过。主要有以下几种票数要求: (1)2/3多数。如日本国宪法规定:“本宪法的修订,必须经各议院全体议员以2/3以上赞成,由国会创议,向国民提出,并得其承认。”(2) 3/4多数。如美国宪法规定,经过国会两院2/3的议员的同意,或者2/3的州议员的请求,可以提出宪法修正案,但要经过3/4的州议会或修宪会议批准后,才能发生效力。(3) 4/5多数。如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约法由参议员2/3以上或临时大总统提议,经参议员4/5以上出席,出席人数3/4以上可决,得增修之。少数国家适用于总统选举,如意大利1947年宪法规定,必须获得2/3的多数选票的候选人才能当选为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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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