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打印的名字有效吗 |
释义 | 一、合同打印的名字有效吗 合同打印的名字是否有效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只是打印名字,但没有手签,或者按指印,同时对合同也未通过其他形式认可,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生效后可以撤销吗 已生效的合同出现可撤销事由是可撤销的,可撤销法定事由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三、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订立合同必须是有偿,是有要约和承诺的形式的; 4.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 5.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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