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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议会制
释义

议会制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由普选产生的议员作为民意的代表组成议会,依照三权分立原则行使立法权并对政府进行监督的政治制度。有议会内阁制和总统制两种类型。狭义指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织内阁,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近现代意义的议会是由中世纪欧洲封建国家的等级会议发展演变而来的,而等级会议演变为议会首先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实现的。英国的等级会议始于13世纪,它由僧侣、贵族、平民三个等级组成。到14世纪,发展成了两院制议会,但这时的议会还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不是资产阶级的议会。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胜利,议会才取得了最高地位,议会制在英国确立。后来随着美国、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议会制也随之推广,并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政权组织形式。主要特点:议会由两院组成,行使立法权和对政府的监督权;国家元首通常是虚位,不掌握实权;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对议会负责;若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必须总辞职或者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待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化,行政权力的扩大已成为普遍趋势,议会的权力日益削弱。当今不论责任内阁制国家还是总统制国家,其行政首脑都享有广泛的权力,议会难于有效地发挥监督政府的功能,议会的地位逐渐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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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