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呆账准备金的核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呆账准备金的核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被破产,经过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的贷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4.经国务院专案批准的逾期贷款。 呆账核销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及时核销呆账。外汇贷款应提取相应的人民币呆账准备金,不得提取现汇,如发生外汇贷款呆账损失,经审查批准后,可申请购买外汇,用于冲销外汇贷款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呆账准备金的核销应符合的条件,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
随便看 |
- 房屋征收评估公示多久
- 外嫁女被作为空挂户不予征收补偿怎么办
- 签了协议的荒山荒地被强行征收怎么办,我们怎么维权
- 集体荒山荒地征收如何分配
- 开垦款地荒山,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 空心房拆迁无人签字,征收单位可以组织拆除吗
- 农村哪些情况属于空心房,拆除后有没有补偿
- 拆除空心房有没有法律依据
- 农村形成空心房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要拆除
- 什么是空心房,拆除空心房可以获得补偿吗
-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 对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满意,能不能拒绝签字
- 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
-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
-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怎么选择
- 合法的评估报告应该有哪些内容
- 拆迁时,征收方不出具评估文件仅口头通知,是否合法
- 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能享受婆家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款吗
-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
- 征收决定跟征收补偿决定有什么区别
- 征收补偿决定没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 谁有资格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 贸易条款
- 贸易议定书
- 贸易领事官
- 费兹莫利斯
- 费利西阿诺
- 费城制宪会议
- 费城宣言
- 费尔巴哈
- 费尔德
- 费尔德·戴维·达德利
- 费尔德曼
- 费尔赫斯特案
- 费希尔·威廉斯
- 费希特
- 费希纳
- 费边主义
- 费边主义
- 费里
- 费雪·威廉斯
- 费雷——科雷阿
- 贼伤
- 贼刑
- 贼律
- 贼情汇纂
- 贼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