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议会 |
释义 | 又称“国会”。一些国家的代议机关。起源并确立于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于1265年召开了一次国会,参加者除按惯例有贵族和大主教外,还有骑士和平民的代表。这次国会标志着英国议会正式诞生。但它还不是近代意义上的议会,只是使封建贵族的代表机关演变为封建等级代表机关。由于各等级的利益不同,国会于1343年分解为贵族院(上议院)和平民院(下议院)。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通过一系列法律文件,使近代意义的议会确立下来。其后美、法等国家相继采用,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制的重要组织形式。一般由上、下两院组成,如英、美、法、日、德等;有的只设一院,如丹麦、芬兰、瑞典等。下议院议员通常由选举产生,上议院议员则分别或同时采用世袭、任命和选举方法产生。职权各国不尽相同,由宪法规定,通常有立法、监督政府以及决定国家财政税收、对内对外政策等权力。在议会内阁制国家,议会被看作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有决定内阁人选、监督内阁、决定内阁去留等权力。在总统制国家,议会虽有立法和监督政府等权力,但无权决定政府的去留和人选;内阁组成人员由总统任命,向总统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随着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议会的作用和实际权力日渐削弱。少数社会主义国家(如南斯拉夫)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称作议会,但它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有着本质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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