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整理债权申报的资料和材料 |
释义 | 一、如何整理债权申报的资料和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债权申报的基本要求 债权申报的基本要求如下: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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