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团体法人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一、社会团体法人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基于会员的共同意愿以非营利目的设立。这些社会团体在依法登记成立后,即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对于某些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二、法人资格取得条件 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法人条件,这包括: (1)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必须是基于会员的共同意愿设立,并且以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为宗旨。 3.需要经过依法登记成立,才能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三、社会团体设立要求 在设立社会团体法人时,有以下要求需要遵守: 1.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明确社会团体的宗旨、任务、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义务、财产管理等内容,确保社会团体的运作有章可循。 2.设立权力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社会团体的重大事项,如章程修改、选举产生执行机构等。 3.设立执行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管理社会团体的日常事务。 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代表社会团体对外开展活动。 以上是关于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取得及其设立要求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社会团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为社会公益和会员共同利益服务。 你对社会团体法人设立还有疑问吗?不妨在法律网发起咨询,我们专业的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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