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员工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
释义 | 一、试用期员工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员工是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的长短 法律网提醒您,试用期时间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不签合同怎么办 如果是公司拒签,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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