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套用他人车牌处罚标准 |
释义 |
一、套用他人车牌处罚标准 套用别人的车牌号码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将受到处罚。处罚方式如下: 1. 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将被警告或罚款,罚款金额在20元至200元之间,并会扣除12分驾驶分数。 2. 如果动车上的号牌被故意遮挡、污损或积雪覆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收缴该车辆,并对驾驶人进行15天以下拘留;如果构成犯罪,则会追究刑事责任。 3. 如果发现驾驶员没有资格驾驶校车却驾驶校车的,将会被扣除9分驾驶分数。如果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无法修复,应及时更换。驾驶牌照被注销的废弃车辆上路行驶,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交付罚款后,违法信息将被消除,而扣分只有在未达到12分时,在下一个周期才会恢复分数。记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缴或扣留机动车号牌。 二、交通违章处理需带何种证件 交通违章处理需带以下证件: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三、交通违章罚款什么时候缴纳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违规罚款十五天之内交。现场交通罚款是指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罚款单,车辆驾驶员可直接到罚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罚款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一条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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