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分割具体如下: 1.婚姻持续期间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要打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要打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三、分割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分割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当事人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并携带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证件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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