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制度
释义

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制度

特区从建立时起,即以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突破口和试点,对劳动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借鉴国际惯例,从特区实际出发,建立一套新的劳动制度。其主要内容:(1)改革传统的统包统配就业制度,建立以双方选择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就业制度,让外商投资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经过考核,择优录用。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用工自主权,在特区内录用职工,企业可自行决定,如当地不能满足需要,可到外地招收;可自主选择用工形式,如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聘请工、轮换工、季节工、日工、时工等;可从内地调进或聘请技术骨干。(2)建立以劳动合同为特征的劳动用工制度。企业招工后普遍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使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关系规范化、法制化。打破“铁饭碗”的用工制度,用人单位有聘用和解雇自主权,劳动者有择业自由,形成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机制。(3)建立各种分配形式和分配政策并存的工资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可实行按劳分配,也可以实行按盈利分配、按资分配或按股份分红等多种形式;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自行确定工资水平、工资形式。国家通过征税调整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4)实行社会化劳动保险,建立以社会统筹为主体的社会劳动保险制度。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合同工、临时工社会保险,实行养老退休基金的社会统筹;建立职工工伤保险。(5)建立社会化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制度,积极开展上岗前培训、就业培训、转业培训、技术培训等,并把培训与考核结合起来。(6)培育、发展劳务市场,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处,建立职业介绍机构,形成劳务市场服务网,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7)成立市、特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实行先调解,后仲裁和裁审自择的办法,处理劳资关系,解决劳动争议。(8)劳动管理职能和手段由行政管理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变,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相结合;逐步实现劳动管理法规化,依法进行劳动管理;简政放权,简化手续,公开办事制度,以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