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制
释义

法制

中外古今用法不一,含义也不尽相同。通常有以下三种含义:
❶法律和制度,也有指法律制度。这里讲的法律和制度一般是指静态意义上的,主要指有关法律和制度的条文规定,少数是习惯法或其他惯例。
❷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各个环节构成的一个系统,类似西方社会学法学所讲的法的概念。
❸国家的法律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即依法办事的原则。这一意义上的法制,就词义而言,相当于17、18世纪以来西方国家所讲的“法治”、“法治国”等原则。“法制”一词在中国古代就已出现。《礼记·月令》中便提到要“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其中的“法制”是指设范立制,使人们有所遵循,古代法学著作中,也有“法制”一词。如“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管子·法禁》。“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商君书·君臣》)。韩非也有“明法制,去私恩”的说法。所有这些,虽然都把“法制”与依法治理联系在一起,但在政治制度上同儒家一样,都是维护君主制或君主专制的,不同于近代民主意义上的法制或法治。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也强调法治,其含义不仅指主要依靠不受人的感情支配的法律来治理国家,而且还指对人们行为的指引主要通过一般性的规则的指引,也指民主、共和政制。在17、18世纪西欧反封建斗争中所讲的法治主要指民主、共和制。如英国哲学家J·洛克认为,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1版,第88页)。美国政论家T·潘恩也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常识》,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版,第35—36页)。他们的核心思想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这种主张对于反对封建专制特权,确立和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制,起了很大作用,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在奴隶制、封建制的国家里,虽然都制定有统治人民的各种法律,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也有过强调依法办事的情况,但是,奴隶制、封建制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实质上就决定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的统治者不可能实行严格依法办事的法制。资产阶级思想家倡导的法治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但是,资本家所享有的事实上的特权,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固有的矛盾,以及资产阶级法制的阶级本质及其虚伪性决定了这种法制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并且不时地遭到破坏。社会主义法制与资本主义法制不同,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在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社会主义民主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并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的有力武器。社会主义法律秩序必须以实行社会主义法制为前提,而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的建立则是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体现。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4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