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离婚后的子女探视权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离婚后的子女探视权 如下处理离婚后的子女探视权: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的时间处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起诉离婚探视权怎么写 起诉离婚探视权应该写明将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日后留有争议。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 三、起诉探视权会败诉吗 起诉探视权不一定会败诉。法律网提醒您,探望权是一种权利,那么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绝、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并且具有可诉性,应当予以探望权人。 救济。但如果说请求探望一方具有法定或其他不能探望的情况的,即使提起诉讼也不会得到支持,即会败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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