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合同一般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
释义 | 一、房屋赠与合同一般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房屋赠与合同一般在以下情况下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二、赠与合同采用什么形式订立 赠与合同订立的形式: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 4.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 三、民法典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撤销吗 民法典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撤销。赠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在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附义务。附义务赠与,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法律网提醒您,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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