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符合何种标准才能认定品牌驰名商标 |
释义 | 一、应符合何种标准才能认定品牌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是: 1.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2.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3.持续使用时间; 4.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5.其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认定机构不同。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则是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受保护的范围不同。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而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 三、保护驰名商标的措施 法律网提醒您,保护驰名商标的措施如下: 1.有关行政部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全面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现有的相关规定; 3.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4.其他保护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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