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公证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未公证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未公证的遗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种,不是每一种都得进行公证的,类似于自己写的遗嘱,只要是本人亲笔书写,结尾的部分有标注年月日,遗产是个人的合法财产等,满足这些条件,即便没有公证书也有效。 二、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遗嘱公证后还能修改吗 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遗嘱人可以再次办理公证遗嘱,来变更已公证过的遗嘱的效力。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引用法条: [1]《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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