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抵工资会不会有风险 |
释义 | 原来,朋友的公司每个月给她3200元的固定薪金,月收入的剩余部分由各种发票抵充,交金也是按照五险一金的最低缴费标准上缴,光看表面利益来说,金和税都交的少,那么到手的钱就多了。另一方面,对于企业也说避税了。 看上去很美、“双赢”的事情,会不会有风险?法律咨询网小编小编准备拿个案例来说说。 【案例】少发工资避税打官司吃大亏 2013年2月,**公司告知蒋某,单位要与他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就后续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于是蒋某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7000元,但是为什么后来得不到该有的赔偿呢?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3遍! 审理中,**公司主张蒋某的工资标准为每月3000元,并提交了银行转账明细予以佐证。而蒋某虽表示大部分工资是由现金形式发放,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与蒋某的劳动关系,但仅按照3000元的标准判决**公司支付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7000元。 “发票工资”长远来看,员工比较吃亏,发票报销的钱款不属于工资范畴,那么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要注意哪些地方,才能避免蒋某的悲剧发生呢?法律咨询网小编来说一说: 换个角度,对于企业来说,合法发票可以税前扣除,但很多企业不只为一名员工套现工资,那么多的发票从哪里来?不排除员工为了套现,购买假发票,而企业以假发票税前扣除就涉嫌偷税。如果税务局查出来,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法律咨询网小编有话说: 看到这里,法律咨询网小编觉得各位看官都明白“发票工资”究竟是“双赢”还是“双输”这件事了吧?关于工作方面的烦恼和纠纷,都可以咨询上法律咨询网来回答你的问题的都是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只有用法律武装自己才是最靠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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