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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叶文庄公奏议
释义

叶文庄公奏议

书名。明叶盛著。40卷(内西垣奏草9卷,边奏存稿7卷,两广奏草16卷,上谷奏草8卷)。书前有明思宗崇祯四年(1631)郑以伟总序; “西垣奏草”前有景泰三年(1452)著者序;“边奏存稿”前有天顺元年(1457)著者序; “两广奏草”前有嘉靖三十年(1551)张寰序;“上谷奏草”无序。崇祯(1628—1643)年间叶重华刊印。著者正统十年(1445)进士,授兵科给事中。十三年(1448)进都给事中。英宗天顺二年(1458)召为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八年(1464)迁左佥都御史。宪宗成化三年(1467)入为礼部右侍郎,后改吏部右侍郎。八年(1472)转吏部左侍郎。十年(1474)卒,谥文庄。本书辑著者于明正统十三年至成化三年(1448—1467)历任诸职所上奏议。内分西垣奏草、边奏存稿、两广奏草、上谷奏草等四部分。“西垣奏草”是著者于明正统十三年至景奏三年三月(1448至1452年4月)任都察院兵科都给事中时所作奏议,内有陈言科举疏、保升官员疏、军政疏等多目;“边奏存稿”是著者于景泰三年十一月至七年十一月(1452年12月至1456年12月)任钦差协赞军务山西布政司右参政在独石等处时所作奏议,多言边务之事,内有条议边务疏、请给关防疏、保举边将疏等多目;“两广奏草”是著者于天顺二年至八年八月(1458年至1464年9月)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时所作之奏议,内有查参失事官员疏、均平徭役疏、计处地方重务疏等多目;“上谷奏草”是著者于英宗天顺八年十月至宪宗成化三年八月(1464年1月至1467年9月)任钦差巡抚宣府等处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时所作奏议,内有整饬边备疏、查汰军政官员疏、劾盘道失事疏、查革冗员疏等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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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