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不符合成为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
释义 | 一、什么人不符合成为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如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 3.其他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的人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如何做见证遗嘱的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进行遗嘱见证的方式: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6.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人签字。 ![]() 三、遗嘱见证人不出庭作证,遗嘱有效吗 遗嘱见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话,遗嘱也是有效的。如果是自书遗嘱的,则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见证人不到庭的,不会影响法庭对遗嘱效力的确认。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属于代书遗嘱或录音遗嘱的,因见证人不到庭而无法确认是否是由遗嘱所载见证人见证的,则无法确认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见证人拒绝作证的,法院不可以确认其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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