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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出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转让出资的权利。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第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出资的条件。明确了股东有转让出资的权利,不限制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这里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是完全自由的;二是股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它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不需要每个股东的同意。只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仅有否决权,而且有购买转让资本的义务。如果他们不购买,他们将被视为同意转让,这不仅是限制,而且使股东转让出资在一定条件下。这也是对转让出资权的基本肯定,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公司股东享有优先权,有利于维护公司的人文因素和公司的稳定。实现这一权利的前提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而不是给予绝对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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