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规定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申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申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为被鉴定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诊治医院核准的住院病例或者手术记录复印件一份(仅住院病人提供); 4.各项检查报告原件; 5.疾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 三、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 1.职工因工伤致残或患职业病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的按每人次260元收取;职工因工伤致残或患职业病申请省级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的按每人次360元收取。 2.职工因工死亡后对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按每人次300元收取。 3.延长停工留薪期、安装配置辅助器具、工伤复发确认的按300元收取。4.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每人次500元。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执行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申请再次鉴定的,其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鉴定费用由其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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