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诉法院谁可以指令回避 |
释义 | 一、民诉法院谁可以指令回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中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六条?回避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二、应当回避人员不回避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1)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被申请回避人员应暂时停止职务行为,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一般认为紧急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强制措施; (2)在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员不需要停止职务行为; (3)因回避需要更换审判人员的,已经进行的诉讼程序无需重新进行; (4)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停止而没有停止职务行为,其所作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中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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