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哪些资料 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其他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三、办理结婚登记一定要婚检吗 办理结婚登记不要婚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做婚前检查。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