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公司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
释义 | 一、破产公司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破产公司股东一般没有连带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自负盈亏,公司破产的,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但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申请破产宣告破产的条件 申请破产宣告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财产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企业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 4.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三、公司破产员工怎样赔偿 1.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时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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