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
释义 | 一、租房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租房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如果因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致使租赁期限无法确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押金能退还吗 法律网提醒,租房合同押金一般不能退。承租人构成违约的,押金不一定能够退还。租赁合同一般会约定押金的相关事项,是否退还已合同约定为准。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在不具备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时,中途退房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三、租房合同该怎么写 租房合同该写明: 1.租房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房屋标的; 3.数量; 4.质量; 5.租房价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