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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释义
    一、房子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房子质量问题找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投诉。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市民遭遇交房日期延迟等合同违约行为,则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遇到房子质量不合格时怎么退房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
    2.十五天内办理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十五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十六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房子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质量有问题不能拒缴物业费。依法交纳物业费是业主收房后需要按照合同履行的法定义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不得随意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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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6: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