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子女能否成为房屋销售的主体 |
释义 |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因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房屋买卖的主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须经监护人确认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认可后生效,但纯利益合同或者按照年龄订立的合同,智力或精神健康不需要法律代理人的批准。 对方可在一个月内督促法定代表人批准。法定代表人不代表的,视为拒绝承认。合同成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应通知。二是无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由于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合同只有在开发商持有预售许可证并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有效,否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预售合同也可以认为是有效的,但前提时间是在诉讼前取得的。 在实践中,情况要复杂得多,比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行政部门吊销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开发商持有的预售许可证已经过期。考虑到预售许可证是基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的需要,预售许可证不应轻易否定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为确保房屋预售合同合法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买卖双方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要求对方提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认真审核。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房屋买卖的主体。如果他们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监护人确认后才生效。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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