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房产过户流程 |
释义 | 一、如何房产过户流程 办理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在买卖双方双方通过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中介以及买卖双方签署至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此同时需要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购房者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过户,查验证件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易。 3.需要我们根据房屋的自身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一般分为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需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4.需要我们双方在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需要购房者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5.在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购房者付清房款并领取房屋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杂费之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 二、房产证过户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证过户并不是必须本人前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三、房产过户准备的资料与证件有哪些 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乙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不是当地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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