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身份证离婚能离吗 |
释义 | 一、没有身份证离婚能离吗 没有身份证可以离婚,但前提是当事人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法律网提醒您,法律上规定,办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等资料。如果没有身份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办理离婚。 二、离婚去哪个法院 离婚去法院的,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或者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什么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况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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