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补充责任概念的解释如下:补充责任主要发生与一个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产生了两个相重合的侵权责任请求权、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必须按照先后顺序行使请求权,只有排在后位的责任主体有过错的,才能请求排在后位的责任主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补充责任者只是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几种情形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补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 1.雇主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安保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4.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三、补充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补充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不同:连带责任是由各责任人共同行为或共同义务而引起;补充责任的产生是由于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各自独立的行为,主责任人承担责任; 2.有无先诉抗辩权不同:在补充责任中,补充责任人有催告的抗辩权与先诉的抗辩权;在连带责任中,责任人均无催告的抗辩权与先诉的抗辩权; 3.能否追偿不同:在补充责任中,除因一般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向主债务人追偿外,其他事由所致补充责任,因其责任范围与其行为相应,也即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一般不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连带责任中可进行内部追偿; 4.责任范围与风险负担不同:在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均应承担全部给付;而补充责任在实践中大多为部分给付,按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在证明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在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在注册资金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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