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工程结算的条件? |
释义 | 一、进行工程结算的条件? 进行工程结算的条件如下: 1.工程质量经竣收后为合格; 2.工程符合建设合同的条件; 3.施工企业已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二、工程结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结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的流程是: 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4.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法院开庭审理。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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