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没出房产证怎么办 |
释义 | 一、安置房没出房产证怎么办 安置房没出房产证可以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或者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及过户手续,以此规避交易风险,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安置房怎么办理房产证呢 法律网提醒您,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是: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 ![]() 三、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7.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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