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书离婚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协议书离婚法律规定 协议书离婚法律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拒不履行离婚协议内容怎么办 拒不履行离婚协议内容的办法是: 1.夫妻双方可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仍拒不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对不履行判决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三、协议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财产不需要公证,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依照规定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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